关于开展2010年“江苏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4-13 10:57:23浏览量:278次
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
苏装协(2010)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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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建工(管)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各市装饰协会、各装饰、幕墙、建筑智能化企业:
为做好2010年“江苏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经请示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江苏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为过渡性评选,设置四个类别:1、公共建筑装饰类;2、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3、建筑幕墙类;4、建筑智能化类。
二、公共建筑装饰类和建筑幕墙类,仍按苏建管质(2008)30号《江苏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紫金杯)评审办法》的要求,分别进行申报。但申报工程造价调整为800万元(装饰类)和1000万元(幕墙类)。
三、建筑智能化类为首次评选,按照苏装协(2010)13号《江苏省建筑智能化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试行)》的要求进行申报。
四、今年“江苏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实行总评数量控制。其中:公共建筑装饰类200项(不含景观装饰和布展装饰工程),建筑幕墙类50项,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50项,建筑智能化类20项。
五、对企业申报数量的要求:每个企业,每一类别的申报数量为2项。为体现扶大扶强扶优精神,对获得“全国装饰百强”、“全国幕墙50强”及“江苏省装饰10强”的企业,酌情调增申报指标。如同一类别申报多于两项(含两项)以上,须在《申报表》封面右下角标注顺序意见。
六、今年实行纸质申报(暂停网上申报)。要求《申报表》规范填写,签章齐全,否则不予受理;申报资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参评资格;工程照片建议高像数、广角、专业拍摄,JPG格式,刻录光盘,照片的文件名以所反映工程的部位命名。
七、申报时间自2010年4月20日至5月31日止,过期不予受理。六月份进行现场复查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申报费、评审费等按规定收取。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88号正泰大厦三单元2619室
邮编:210036
联系人:沈维先、叶蓉
电话:025—86377102
传真:025—84208718
附件:(请登陆江苏省党建园地网www.jsbd.gov.cn下载)
《江苏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申报表》(公共建筑装饰类).doc
《江苏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申报表》(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doc
《江苏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申报注意事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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