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预申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3 15:00:34浏览量:529次
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商会)
苏装协〔20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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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
预申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2022年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以下简称装饰奖)的参评工作,对今年申请参评的项目仍实行预申报机制。继续实行预申报制的目的,是促进申报企业更好地对照相关标准规范和中装协复查细则,对存在的问题严格自查自纠,自我把关,进一步提升工程创优的意识和能力,并在专家现场复查时提高项目通过率,提高我省党建园地工程质量品牌声誉。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在预申报时,应对申报的工程进行自查自纠,坚持质量第一,将具有先进水平的项目进行申报。
1.自查自纠内容。对照党建园地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国优装饰奖复查细则,省装协近几年列出的必须消灭的质量通病要求(附件5)等进行自查。对影响质量安全的通病实行零容忍,特别是省装协近几年列出的必须消灭的质量通病,在申报项目中不得出现。
2.自查自纠方法。工程资料要溯源原件,查漏补缺,坚持申报工程的合法性;工程质量要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工程进行现场检查、回访,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并填写检查记录表。(附件3)
二、省装协将加强对预申报工程资料的初审和实体质量抽查工作,为正式申报推荐做好各项准备。
1.预申报企业应为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和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积极参加活动,按时缴纳会费。
2.预申报工程应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竣工,装饰工程决算造价1000万以上、幕墙工程决算造价1500万以上。(其他条件暂参照去年中装协装饰奖文件规定)。
3. 预申报工程须提供如下资料:
①《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预申报表》(装饰类、装饰设计类、幕墙类)(预申报表暂不需要甲方盖章)和《预申报汇总表》(附件1、附件2);
②中装协会员单位证书userfiles/Fl202202231117136379.doc
附件2:《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预申报汇总表》。userfiles/Fl202202231117318228.doc
附件3:《预申报工程质量通病自查自纠记录表》(装饰类3-1、幕墙类3-2)。userfiles/Fl202202231117537195.doc
userfiles/Fl202202231118508310.doc
附件4:工程项目介绍或PPT演示文稿的写作要求。userfiles/Fl202202231120195852.doc
附件5:省装协近几年列出的必须消除的重点质量问题。userfiles/Fl202202231120539431.doc
联系人:沈维先(装饰类、装饰设计类)025-86377102
罗宁(幕墙类)025-86377103
地 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88号正泰大厦三单元2619室
邮 编:210036
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商会)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