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正式申报文件
发布日期:2020-07-14 14:20:54浏览量:283次
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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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装协转发中装协文件备注:
请各申报企业在预申报的基础上,按照以下中装协文件要求做好正式申报的有关工作,便于在我省推荐名单公示后及时提交正式申报资料。(正式申报资料在2020年8月5日前寄送省装协)
特别提示:
1.申报工程数量,按中装协既有规定执行(装饰、幕墙合并统计),以提交的中装协会员证书为准,超报不予推荐;
2.装饰设计奖的申报资料,随工程奖申报资料同时提交,不接受单独申报装饰设计奖;
3.按今年文件和附件要求填写《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申报表》和提交有关材料。其中《申报表》不得使用旧表格;“申报范围”一栏按填写要求(必须与合同签署范围相同,如合同中未详细约定,请申报单位按照竣工验收范围填写具体部位、分项或楼层)详细填写。
联系人:沈维先(装饰类、装饰设计类)025-86377102
罗宁(幕墙类)025-86377103
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88号正泰大厦三单元2619室
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
2020年7月14日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秘书处文件
中装协秘〔2020〕40号 签发人:张京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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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第二批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装饰协会(分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全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2010年1月8日《关于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的通知》,我会从2011年起,将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以下简称装饰奖)的评选工作调整为每两年一次。为避免评选表彰年度申报复查工程过于集中、复查评选时间紧迫而影响工作质量,决定按年度分两批组织实施,两年一并评选并公布表彰。
现将“2019~2020”年度第二批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1、根据全国建筑装饰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分为三大类:公共建筑装饰类、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建筑幕墙类。其中公共建筑装饰类与建筑幕墙类申报分主承建和并列承建,主承建为企业申报名额统计项(公共建筑装饰类与建筑幕墙类合并统计),并列承建不占用企业申报分配名额 。获奖工程公告时均统一为承建奖。
2、公共建筑装饰类、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建筑幕墙类分别按其评选办法和申报表的要求进行申报。各类别均需根据要求单独报送全套申报材料。
3、装饰奖申报项目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装饰奖申报资格:
(1)申报企业非中装协会员单位;
(2)申报企业未取得我会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
4、各地区在推荐过程中一定要考虑外埠企业在本地施工的优秀工程。
5、评选工程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通过竣工验收并使用的建筑装饰工程,请各地区根据企业申报名额安排本地区的初审推荐工作。
6、根据住建部关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加强重、特大工程的过程监控,经研究决定,装饰工程施工合同额达到或超过1亿元以上的项目(仅限公共建筑装饰类)在工程中标后一个月内,施工单位填写装饰奖申报表(公共建筑装饰类),由项目所在地协会推荐,报中装协备案。对于已备案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中装协将组织中间过程质量检查,并留存完备的检查记录,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且符合相应年度装饰奖申报条件,直接进入工程复查阶段,不受分配名额限制。
7、今年的申报工作自2020年7月20日开始(初审情况在本地区公示15日无异议后),2020年8月10日前将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报送我会进行审核。(境外工程请于2020年8月30日前报送我会,指标单列)
8、由于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同时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今年对申报工程现场复查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最终评审结果及颁奖大会也相应延迟。
9、评选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工作,请各地区确定人员,并加强评审纪律教育,保证评选工作质量,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推荐初审工作。
10、各地区接到此通知后,请将此文件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1、装饰奖评选通知及相关事宜,我会将在中装新网(http://www.cbda.cn/)上发布,请各单位自行下载资料并按照要求申报,如有问题或建议,请直接与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办公室联系。
12、本活动不收费。
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领导小组
组 长 刘晓一
副组长 陈 新
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办公室
主 任 马 敬
副主任 侯婷婷
联系电话:010-88389190、88377409、88389062、88389192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21号甘家口大厦南楼10层
传 真:010-88382788
邮 编:100037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秘书处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