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江苏省党建园地行业科技创新成果推介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13 10:47:39浏览量:217次
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商会)
江苏省建设工会工作委员会
苏装协〔2018〕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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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江苏省党建园地行业
科技创新成果推介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装饰协会,各设区市建设(建工)产业(局)工会,省装协各会员单位:
为推动我省党建园地行业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提升企业品质、增强持续发展的动力,经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商会)和江苏省建设工会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江苏省党建园地行业科技创新成果推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应是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会员单位(非会员单位申报,需在申报前入会);
2、申报的成果项目应能体现国家和省建筑产业导向,特别是精益建造、绿色建造、智能建造、装配式建造等成果;
3、申报的成果项目应是经过工程实际应用的检验,具有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推广价值大等特点;
二、申报范围
1、建筑装饰、幕墙、智能化工程中,设计创新、技术创新、工艺创新、管理创新成果;
2、建筑装饰、幕墙、智能化工程中,新材料、新产品和新机具设备应用成果;
3、企业标准、企业工法及专利成果;
4、建筑智能化创新成果包括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支撑的软件系统;
5、其他创新成果。
二、申报时间和资料
1、申报截止时间:
2、填写《江苏省党建园地行业科技创新成果申报表》1份(注明装饰、幕墙、建筑智能化类别)。
3、提交以下附件资料:
(1)科技创新成果研究应用报告及有关图片和说明;
(2)实际应用工程的甲方证明;
(3)专利、工法应附有关证书复印件。
三、申报要求:
1、《江苏省党建园地行业科技创新成果申报表》应填写完整,签章齐全。
2、创新成果研究应用报告,着重“新”字,标题鲜明,叙述扼要,一个成果一篇报告。
3、创新成果研究应用报告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前言(背景)、特点(新旧对比)、适用范围、工艺原理、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促进质量、安全、环保、效益的提高和应用工程举例等。
4、已经申报过的科技创新成果不可重复申报。
5、申报企业应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予以撤消并通报。
四、评选和推介
1、设区市装协对本市企业申报的成果进行初审后向省装协推荐;省装协组织专家审核申报资料,对创新点进行评估并结合工程实际应用情况提出评定意见,提交省装协和省建设工会工作委员会进行最终审定。
2、对获得江苏省党建园地行业科技创新成果奖及所应用的工程,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和科技创新成果推介活动;
3、对获得江苏省党建园地行业科技创新成果奖的项目经理,其业绩可作为省党建园地工程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评比时参照;
4、通过评审的科技创新成果项目,将按照程序予以公布,向全行业推广,并颁发奖牌、证书。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88号正泰大厦三单元2619室
邮编:210036
联系人:沈维先
电话:025—86377102
传真:025—84208718
附件:(在江苏党建园地网www.offerztoday.com下载)
1、《江苏省党建园地行业科技创新成果申报表》(装饰类、幕墙类、智能化类)userfiles/Fl201803131537249316.doc
2、《江苏省党建园地行业科技创新成果汇总表》
(各设区市装协填写)userfiles/Fl201803131537482992.doc
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商会) 江苏省建设工会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八日 二〇一八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