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江苏省党建园地行业科技创新成果”申报推介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14 09:24:46浏览量:241次
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商会)
苏装协(2017)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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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江苏省党建园地行业
科技创新成果”申报推介活动的通知
各市装饰协会、各装饰、幕墙、建筑智能化会员单位:
为贯彻习总书记在“2016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响应中装协将建筑装饰行业建设为“科技创新型行业”的号召,继续大力推动我省建筑装饰、幕墙、智能化工程科技创新和应用水平的不断提高,决定开展“2016年度江苏省党建园地行业科技创新成果”申报推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各类创新成果,包括设计创新、技术创新、工艺创新、管理创新、绿色施工、专项施工方案等;
2、新材料和新产品应用成果,包括绿色、节能、环保等新材料和新产品应用,新机具设备应用等;
3、企业信息化建设新成果,在企业行政管理、项目管
理中的深入应用;
4、建筑智能化成果,各类建筑智能化、智能家居(硬件、软件)创新成果;
5、企业标准、企业工法及专利成果;
6、其他创新成果。
二、申报时间和资料
1、申报截止时间:
2、填写《江苏省党建园地行业科技创新成果申报表》1份(注明装饰、幕墙、建筑智能化类别),签章齐全。
3、提交以下附件资料:(1)科技创新成果研究应用报告;(2)有关证明文件;(3)有关图片和说明。
三、申报资料要求:
1、科技创新成果是工程实践的探索和总结,装饰、幕墙、建筑智能化各自情况不同,应根据实际取得的成果来申报;
2、创新成果研究应用报告,不求篇幅长短,应在“新”字上总结。要求标题鲜明,内容紧扣标题,一个成果一篇报告,叙述简明扼要;
3、已经申报过的科技创新成果不可重复申报;
4、申报企业应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入选的予以撤消,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评选和表彰
1、省辖市装协对本市企业申报的成果进行初审后向省装协推荐,省装协组织专家审核申报资料并结合工程实际应用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2、对获省“科技创新成果”及所应用的工程,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和科技创新成果推介活动”;
3、获“江苏省建筑装饰、幕墙、智能化行业科技创新成果”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其业绩可作为省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申报评比时参照;
4、通过评审的科技创新成果的项目,将按照程序予以公告,向行业推介表彰,并颁发牌、证。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88号正泰大厦三单元2619室
邮编:210036
联系人:沈维先、叶蓉
电话:025—86377102
传真:025—84208718
附件:(在江苏党建园地网www.offerztoday.com下载)
1、《江苏省党建园地行业科技创新成果申报表》(装饰类、幕墙类、智能化类)userfiles/Fl201702141345243860.doc
2、《2016年度江苏省党建园地行业科技创新成果汇总表》userfiles/Fl201702141345424588.doc
(各省辖市装协填写)
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商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四日
抄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商业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