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装协“关于开展2015年度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评价推介活动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27 16:47:14浏览量:220次
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商会)
苏装协(2016)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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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装协“关于开展2015年度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评价推介活动通知”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
根据中装协[2016]24号《关于开展2015年度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评价推介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凡我省装饰企业,自愿申报参评2015年度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评价推介活动,须按《通知》规定准备和提交申报材料,于5月25日前报送到省装协。我会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在江苏党建园地网公示后,签署推荐意见,集中报送至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申报参评单位,应仔细阅读中装协《通知》以及《2015年度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评价推介活动方案》,对于提交的申报资料必须做到真实、有效、完整。特别提示以下两点:
1、审计报告的防伪处理。如企业委托的审计事务所具备防伪标识的,必须在审计报告中添加相应的防伪标识;如不具备防伪标识的,必须在每页加盖审计事务所公章(非申报企业公章)。
2、表格与附件的对应关系。各类表格数据填写要求准确,与附件资料口径一致,形成对应关系,互相印证。杜绝附件资料中出现重复、模糊和虚假现象。
特此通知。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88号正泰大厦3单元2619室
邮编:210036
联系人:沈维先
电话:025-86377102
附件:
1、中装协〔2016〕24号《关于开展2015年度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评价推介活动的通知》userfiles/Fl201604271443011709.doc
2、2015年度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评价标准表userfiles/Fl201604271444052170.rar
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商会)
201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