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江苏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紫金杯)”评选和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19 15:34:49浏览量:265次
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商会)
苏装协(2012)0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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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江苏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
(紫金杯)”评选和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建工(管)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各市装饰协会、各装饰、幕墙、建筑智能化企业:
经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复同意(苏建质安函协【2012】3号),现将2012年“江苏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紫金杯)评选和预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评优评奖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614号)精神,省装协对《江苏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紫金杯)评审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发布施行。各装饰、幕墙、建筑智能化企业,应按照新的《评审办法》规定和表格,做好申报工作。
二、申报“江苏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紫金杯)”类别和造价:1、建筑装饰类1000万元以上;2、建筑幕墙类1000万元以上;3、建筑智能化类500万元以上。
三、申报工程须合乎法规,履行建设工程有关程序,按《评审办法》第十四条提供完整的申报资料。幕墙类、建筑智能化类以及装饰类兼报设计的工程还须补充提供以下业内资料:
1、幕墙类:四性报告、结构胶相容性试验报告、锚固拴拉拔试验报告、有关节能合格的证明、隐蔽工程的性能检测记录、幕墙计算书。
2、建筑智能化类:
(1)有关工程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材料。包括:设计、系统方案论证、综合等级评估、系统检测、系统的设备性能、规格说明。
(2)不少于三个月的系统连续运行记录证明。
3、装饰类兼报设计:设计资质证书、设计合同、主要设计师职称证明。
四、省外工程的申报。我省装饰、幕墙、建筑智能化企业在省外承建的有影响的标志性重大工程,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作为特例予以申报。
五、总评数量控制。建筑装饰类200项、建筑幕墙类50项,建筑智能化类30项。
六、申报数量的要求:每个申报企业,每一类别的申报数量为2项。对获得“全国装饰百强”、“全国幕墙50强”、“江苏省装饰10强”以及近年来发展势头良好、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企业,酌情调增申报指标。如同一类别申报两项(含两项)以上工程,须在《申报表》封面右下角标注顺序号。
七、申报资料要求:
1、使用新的《申报表》,按要求填写,签章齐全;附件资料清晰完整、真实有效;工程照片建议高像数、广角、专业拍摄,JPG格式,刻录光盘,照片的文件名以所反映工程的部位命名。
2、企业在申报资料报送前,须自查自审,确保符合申报要求。凡涂改、模糊、缺项、无法辨认和佐证的资料,均视为无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参评资格;
八、申报时间:2012年5月20日至6月20日,过期不予受理。省装饰协会将于七月上旬,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复查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关于“预申报”的说明:
1、应充分认识“预申报”根本目的是:促进企业重视工程“创”优工作,加强过程控制和管理,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目前应着重做好两项工作:一是申报企业应建立健全有关工程创优计划管理和目标考核的规章制度;二是申报工程应制定创优工程的过程控制措施、计划和方案。
2、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加强优质工程创建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12〕155号)要求,预申报工作自
3、各时间段竣工工程预申报的处理办法:
(1)2012年7月1日以后开工的工程,须按要求进行预申报并列入省装协过程控制名册。省装协适时组织专家组对预申报工程进行预检查(抽查),以促进工程过程控制措施的落实和有效实施。
(2)2012年7月1日以前开工的工程,目前已竣工或在建且欲今后申报江苏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紫金杯)的,应补报《预申报表》到省装协备案并列入名册。
4、明年起,江苏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紫金杯)的申报工程,将从预申报名册中选取。
特此通知。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88号正泰大厦三单元2619室
邮编:210036
联系人:沈维先、叶蓉
电话:025—86377102
传真:025—84208718
主管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人:朱伟
电话:025-51868692
附件:(请登陆江苏党建园地网www.jsbd.gov.cn下载)
1、《江苏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紫金杯)评审办法》(审定稿).doc
2、《江苏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紫金杯)申报表》(建筑装饰类).doc
3、《江苏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紫金杯)申报表》(建筑幕墙类).doc
4、《江苏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紫金杯)申报表》(装饰类兼报设计).doc
5、《江苏省建筑智能化优质工程奖(紫金杯)评审办法(修订)》.doc
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商会)
抄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