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省2011--2012年度第二批“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申报和初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31 15:21:38浏览量:261次
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商会)
苏装协(2012)0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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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省2011--2012年度第二批“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
申报和初审工作的通知
各装饰、幕墙企业:
根据中装协《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第二批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做好我省申报和初审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工程须是本地区具有影响力、在省内具有代表性、获得2011年江苏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且综合评分名列前茅的工程。
二、申报企业应对照国优申报条件自我综合审视,再行申报。
三、本次申报为预申报,须提供以下资料:
《申报表》(装饰类、幕墙类:封面和表一至表四;设计类:封面和表一至表三)、中标书、合同书、施工许可证、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质监站竣工验收监督意见或工程备案证明、消防验收合格报告、室内空气环境检测合格报告等。
四、申报截止日期:4月20日,过期不予受理。装饰类、幕墙类、设计类等申报资料均须统一寄送至省装协质量部。接收申报资料时间4月16日--4月20日,请申报单位在此时间寄送申报资料。
五、省装协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预申报工程进行初审和综合评选并根据申报数量和中装协的分配名额,好中选优,推荐参评。推荐名单于6月1日前在“江苏党建园地网”公示。
六、有关2011--2012年度第二批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办法、细则和各类《申报表》请登陆中国建筑装饰网(www.ccd.com.cn)查询和下载。
特此通知。
联系人:质量部·沈维先
电 话:025-86377102 传 真:025-84208718
地 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88号正泰大厦三单元2619室
邮 编:21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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