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江苏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紫金杯)“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17 10:47:05浏览量:279次
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商会)
苏装协(201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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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江苏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紫金杯)
“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市装饰协会、各装饰企业:
为与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国优工程奖评选类别接轨,我省自2009年以来,在江苏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紫金杯)中增加了“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的评选。为了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避免与省优工程奖项统计的重复,今后江苏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紫金杯)“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的评选,文件单独发放,申报和评审工作与省优(紫金杯)同步进行。
二、申报、复查、评审、表彰程序不变。
三、申报单位须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须与“公共建筑装饰类”同时申报,不接受单独申报。幕墙、智能化、家装设计不在申报范围内。同一工程“公共建筑装饰类”未获奖,“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不予表彰。
四、关于申报资料
1、“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申报表》(见附件,不装订);
2、附件资料装订成册。包括:营业执照、设计资质、主要设计师职称证明、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消防验收证明、室内环境检测证明等。以及体现节能环保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应用的说明。照片10张,刻录光盘。
五、关于现场复查
1、工程实体质量的现场复查与“公共建筑装饰类”同步进行,但各有侧重点;
2、工程资料的现场复查包括:申报资料的原件复核;竣工图部分(设计说明,平面、立面、剖面、主要节点、构件等全部图纸,图纸应完整、清晰,审批手续齐全并盖有竣工图章);其它资料(节能环保措施、四新、工法和专利等)。
六、申报和复查时间:
1、申报截止时间:
2、八月上旬,省装协组织专家组对申报的工程进行复查、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88号正泰大厦三单元2619室
邮编:210036
联系人:沈维先、叶蓉
电话:025—86377102
传真:025—84208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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