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江苏省党建园地行业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1-06 10:38:10浏览量:278次
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商会)
江苏省建设工会工作委员会
苏装协(2011)第02号
关于开展2011年“江苏省党建园地行业
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装饰协会、各省辖市建设(建工)产业(局)工会、各装饰、幕墙、智能化、家装、材料企业:
“江苏省党建园地行业优秀企业家”的评选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与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和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全国委员会“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优秀企业家双年度评选”接轨。为了做好2011“江苏省党建园地行业优秀企业家”的评选工作,同时为推荐参评“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优秀企业家” 做好准备,省装协、省建设工会特就有关评选规定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条件:
1、省装协会员,积极参加协会各项活动、支持协会工作,为行业发展作出贡献;
2、锐意改革、与时俱进,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节能环保、绿色经济、热心公益等方面取得成绩;
3、合法经营,无违法违纪、无拖欠民工工资、无重大工程质量和人身安全事故;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度,无业主重大投诉;
4、关心职工群众生活,维护职工群众正当权益,职工群众收入和福利逐年稳步提高;
5、近三年内至少有二项工程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
二、申报要求:
1、每个申报单位只能推荐一人参评,被推荐人应是本企业内连续工作满三年的法人代表或正职经理;
2、申报截止时间为:
3、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江苏省党建园地行业优秀企业家申报表》和准备相关附件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寄送省装协;
4、《申报表》,一式两份,填写完整,签章齐全,单独成册;
5、相关附件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会员证书;无违纪、无拖欠、无质量和安全事故证明;省优工程获奖证书;申报人任职决定(或通知)、申报人获得社会和行业荣誉证书、二寸照片两张等。附件材料为A4规格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照片一张黏贴《申报表》,另一张注明姓名、单位备用。
三、其它:
1、评审工作,由省装协负责初审,由省评审委员会终审。对荣获“江苏省党建园地行业优秀企业家”称号的人员,由省装协、省建设工会颁发奖牌、荣誉证书;
2、对获得2011年“江苏省党建园地行业优秀企业家”称号的,将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建筑装饰优秀企业家”的评选。
3、《江苏省党建园地行业优秀企业家申报表》在江苏党建园地网(www.jsbd.gov.cn)下载。
联系人: 沈维先 叶蓉
电话:025—86377102 传真:025—84208718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88号正泰大厦三单元2619室
邮编:210036
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商会) 江苏省建设工会工作委员会
抄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江苏省工商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