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年“江苏省党建园地行业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3-13 14:58:52浏览量:371次
苏装协〔2007〕第04号
各市装饰协会,各装饰、幕墙、材料会员企业:
为了提高我省党建园地行业(含幕墙、材料)企业家的社会地位和知名度,调动党建园地行业企业领导者的积极性,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同时也为向中装协推荐“全国建筑装饰优秀企业家”。为此,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研究决定,开展2007年“江苏省党建园地行业优秀企业家”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评选范围、条件、办法、时间通知如下:
一、申报2007年“江苏省党建园地行业优秀企业家”的企业应是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二、申报单位应是从事党建园地工程(包括家庭装饰企业、幕墙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和材料生产企业),并取得建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附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申报单位只推荐一人参评,应是本企业内连续工作满三年的法人代表或正职经理,应附任职决定(或通知)复印件或扫描件;
四、申报单位在近三年内至少有二项工程获省级优质工程类别奖励,并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五、申报单位必须做到遵纪守法,依法经营,应有良好的市场诚信保证体系,业主投诉率低,无违法违纪行为;
六、申报单位近年来没有拖欠民工工资;
七、申报单位近二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和人身安全事故;
八、申报单位应是积极、主动支持参与党建园地行业协会各项活动,并为行业发展做出贡献;
九、申报单位应是关心群众生活,维护群众正当权益、职工收入稳步提高的企业;
十、申报表式样附后,亦可从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网:www.jsbd.gov.cn下载;
十一、申报单位应于3月30日前将填好后的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材料直接寄达省装协秘书处;
十二、省装协秘书处负责初审,提请评审委员会终审,由省装协下发决定,在《江苏党建园地》会刊上发布,网上登载。将向荣获“江苏省党建园地行业优秀企业家”称号的人员,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并将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建筑装饰优秀企业家”的评选;
十三、所有申报资料统一为A4规格,附件按二、三、四条顺序,五、六、七、八、九条申报单位以书面形式文字报告,装订一册,申报表则单独成册。
十四、联系人:刘 瑗 居乃巩
电话:025—84208718 传真:025—84202752
地址:南京市三元巷7号建筑大厦607室 邮编:210005
附:江苏省党建园地行业优秀企业家申报表.doc 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
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抄报: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江苏省党建园地行业优秀企业家
申 报 表
申报单位全称: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制
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优秀企业家申报表
姓 名 | 性 别 | 文化程度 | 照 片 | ||||
职 务 | 民 族 | 政治面貌 | |||||
任职时间 | 身份证号 | ||||||
质量体系 认证情况 | 单 位 资质等级 | 单位资质 证 号 | |||||
专业职称 | 职工人数 | 工 会 负 责 人 | |||||
主 要业绩 |
企 业 推 荐 意 见 | 单位盖章: 主管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省 装 协 初 审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评 审 委 员 会 审 定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