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装协《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行业综合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说明
发布日期:2024-05-14 15:51:04浏览量:2380次
一、凡自愿参加20223年度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行业综合数据统计工作的各有关企业,须认真阅读中装协(2024)32号文件《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行业综合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http://www.cbda.cn/html/tzgg/20240411/139773.html,了解相关规定和要求,确认能够满足“填报企业基本条件”。
二、各申报单位应保证填报资料的真实性。省装协要求申报企业签订《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企业盖章、法人代表签字,以示负责。
三、申报资料寄送和时间要求:
1.申报企业将01《省(自治区、直辖市)装协初审意见表》(表头盖章)、02《2020 年度建筑装饰行业综合数据统计标准表》(复印件)和《承诺书》(原件)于2024年6月17日前寄送省装协。其他资料均自行寄往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行业统计办公室。
2.省装协对申报企业的基本数据进行初审后,决定推荐意见。01《省(自治区、直辖市)装协初审意见表》由省装协签章后,统一寄往中装协。
联系人:沈维先(装饰类、设计类、建材类等)025-86377102;
罗宁(幕墙类、金属门窗类)025-86377103
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88号正泰大厦三单元2619室
附件:申报说明及承诺书
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