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预申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7 15:32:02浏览量:4608次
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
苏装协〔202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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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
预申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2024年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以下简称“装饰奖”)的预申报工作,为即将开展的工程项目正式申报及推荐工作打好基础,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各企业在预申报时,应对申报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消除存在的质量通病、安全隐患,将具有合法性、先进性、安全性的项目,好中再选优进行申报。
1.自查自纠内容。对照党建园地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国优装饰奖复查细则,省装协近几年列出的必须消灭的质量通病要求等进行自查(见附件5)。对影响质量、安全的通病实行零容忍,特别是省装协近几年列出的必须消灭的质量通病,在申报项目中不得重复出现。
2.自查自纠方法。对申报工程资料,要溯源原件,查漏补缺,完整体现工程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安全性;对申报工程质量安全,要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工程进行回访,全面检查现场、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并填写检查记录表,体现工程的先进性、安全性。(见附件3)
二、预申报基本条件
1.预申报企业应为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和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积极参加活动,按时缴纳会费。
2.预申报工程时间范围: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3. 预申报工程决算造价要求:
公共建筑装饰工程不低于1000万元(不含设备购置和安装费用)且面积不低于2000㎡。其中文保修缮工程不低于500万元;城市更新工程不低于1000万元;展陈工程不低于1000万元且展陈面积不低于1000㎡;灯光演视工程不低于600万元且面积不低于2000㎡;景观工程不低于1000万元且面积不低于10000㎡;公共建筑装饰设计:未申报公共建筑装饰类的工程项目不得单独申报公共建筑装饰类设计。
建筑幕墙工程不低于1500万元且面积不低于15000㎡(金属屋面(含采光顶)面积不低于20000㎡),建筑幕墙面积应大于立面外围护结构面积的60%。其中幕墙设计:未申报建筑幕墙类的工程项目不得单独申报幕墙设计;建筑门窗工程不低于500万元且面积不低于6000㎡,(仅限铝合金类门窗可申报)。
住宅装饰工程不低于1000万元且面积不低于2000㎡。
4.因中装协今年的申报通知尚未颁发,申报工程的其他条
件请参照去年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中装协〔2023〕35号文件《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第一批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三、预申报须提供如下材料
2.中装协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复印件);
3.江苏省装协会员证书和2024年会费收据(复印件)。
4.《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预申报表》(按大类小项分别填写,暂不需要甲方盖章,见附件1);
5.《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预申报汇总表(电子版)》传省装协质量部邮箱QQ418794774(见附件2);
6.申报工程的必要文件一套(复印件)。包括中标书、合同书(合同协议部分,通用条款等可略)、施工许可证、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质监站竣工验收监督意见或工程备案证明、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室内空气环境检测合格报告。(建筑幕墙类还需提供幕墙四性试验报告、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试验报告,有关节能合格的证明等)。
7.申报工程《自查自纠记录表》(见附件3)及与自查项对应的照片、图纸等附件资料一套。
8.工程项目介绍的PPT演示文稿(电子版),传省装协质量部邮箱QQ418794774(写作要求见附件4)。
四、预申报时间和注意事项
1.预申报截时间:2024年3月31日前。
2.预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预申报资料报送省装协进行初审。凡预申报资料不符合要求、申报工程未进行自查自纠、被抽查工程质量通病仍然存在又未整改完成的,省装协将不予推荐参评2024年装饰奖。
3.预申报资料初审和现场抽查工作结束以后,在“江苏党建园地网”公示推荐工程名单并同时接受申报单位的正式申报资料(注:正式申报资料届时按中装协2024年发布的装饰奖文件规定提交,具体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预申报表》(公共建筑装饰类、建筑幕墙类、住宅类)
附件3:《预申报工程质量通病自查自纠记录表》(装饰类、住宅类3-1)
联系人:沈维先(公共建筑装饰类、住宅类)025-86377102
罗宁(建筑幕墙类)025-86377103
地 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88号正泰大厦三单元2619室
邮 编:210036
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