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预申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0 15:01:07浏览量:3097次


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商会)

苏装协〔2023〕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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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

预申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2023年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以下简称装饰奖)的推荐工作,对今年申请参评的工程项目仍实行预申报机制。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在预申报时,应对申报的工程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坚持以质量第一为标准,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将具有先进性、代表性的工程项目进行申报。

1.自查自纠内容。对照党建园地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国优装饰奖复查细则,省装协近几年列出的必须消灭的质量通病要求等进行自查(见附件5)。对影响质量安全的通病实行零容忍,特别是省装协近几年列出的必须消灭的质量通病,在申报项目中不得重复出现。

2.自查自纠方法。对申报工程资料,要溯源原件,查漏补缺,完整体现工程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安全性;对申报工程质量,要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工程进行回访,全面检查现场、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并填写检查记录表,体现工程的先进性。(见附件3)

二、预申报基本条件

1.预申报企业应为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和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积极参加活动,按时缴纳会费。

2.预申报工程应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装饰工程决算造价1000万以上、幕墙工程决算造价1500万以上。(因中装协今年的申报通知尚未颁发,申报工程的其他条件暂参照去年中装协文件规定)。

三、预申报须提供如下材料

1.中装协会员单位证书(复印件);

2.中装协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复印件);

3.江苏省装协会员证书和2023年会费收据(复印件)。

4.《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预申报表》(装饰类、装饰设计类、幕墙类见附件1)(预申报表暂不需要甲方盖章)

5.《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预申报汇总表(电子版)》传省装协质量部邮箱QQ418794774(见附件2);

6.申报工程的必要文件一套(复印件)。包括中标书、合同书(合同协议部分,通用条款等可略)、施工许可证、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质监站竣工验收监督意见或工程备案证明、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室内空气环境检测合格报告等。

7.申报工程《自查自纠记录表》(见附件3)及与自查项对应的照片、图纸等附件资料一套。

8.工程项目介绍的PPT演示文稿(电子版),传省装协质量部邮箱QQ418794774(写作要求见附件4)。

四、预申报时间和注意事项

1.预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前。

2.预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预申报资料报省装协进行初审。凡预申报资料不符合要求、申报工程未进行自查自纠、被抽查工程质量通病仍然存在又未整改完成的,省装协将不予推荐参评2023年装饰奖。

3.预申报资料初审和现场抽查工作结束以后,在“江苏党建园地网”公示推荐工程名单并同时接受申报单位的正式申报资料(注:正式申报资料届时按中装协2023年发布的装饰奖文件规定提交,具体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点击以下附件链接下载:

附件1《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预申报表》(装饰类、装饰设计类、幕墙类)

附件2:《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预申报汇总表》

附件3:《预申报工程质量通病自查自纠记录表》(装饰类3-1)   

       《预申报工程质量通病自查自纠记录表》(幕墙类3-2)

附件4:工程项目介绍或PPT演示文稿的写作要求

附件5:省装协近几年列出的必须消除的重点质量问题

 

联系人:沈维先(装饰类、装饰设计类)025-86377102

罗宁(幕墙类)025-86377103

地  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88号正泰大厦三单元2619室

邮  编:210036

 


                                             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商会)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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