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关于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0-05-06 08:50:10浏览量:273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关于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

苏建质安〔2020〕78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南通市市政园林局:

智慧工地是基于信息技术,围绕建筑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建立支撑现场管理、互联协同、智能决策、数据共享的信息化系统。随着智能技术发展,特别是互联网、物联网和数字技术加速应用,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已成为加快江苏建造方式转型升级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助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实现施工安全生产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法。近年来,我省积极探索智慧工地建设,但还存在着系统集成度低、“信息孤岛”现象较为突出、用户端与监管层数据融通度不高、软硬件集成难等应用技术难点。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7〕151 号),围绕打造“江苏建造”品牌,推行精益建造、数字建造、绿色建造、装配式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助推建筑产业优化升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经研究,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提升行业监管和企业综合管理能力、驱动建筑企业智能化变革、引领项目全过程升级”的总体要求,将施工现场所应用的各类小而精(杂)的专业化系统集成整合,利用物联网等先进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数据获取的准确性、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实现施工过程相关信息的全面感知、互联互通、智能处理和协同工作。采集、集成和应用散落在项目、企业、政府等各个层级的建筑施工海量数据,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助力建筑产业的数字化、信息化变革,驱动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形成涵盖现场应用、集成监管、决策分析、数据中心和行业监管等五个方面内容的智慧工地。

(二)基本原则

服务现场,服务监管。智慧工地建设需求要紧紧围绕施工现场人、机、料、法、环等影响生产和施工质量安全的关键要素展开管理。智慧工地建设需要满足项目管理者对现场作业过程所需数据的及时获取、共享和沟通,并通过智慧工地的信息化手段实现对要素的智能监控、预测报警和工作的数据共享、实时协同等,最终也满足监管层对项目建造过程中的相关数据的动态获取和掌握,有利于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实现差别化监管。

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智慧工地的建设需要在企业端、项目端、政府端等方面实施整体规划,整体规划应采用“从上到下”的方式,综合考虑项目层、企业层、监管层业务需求,搭建集成化的协同平台。在综合条件较好的区域或大型规模施工企业先行先试,有序推动智慧工地发展,避免贪大求全、重复建设。

突出重点,逐步全面。智慧工地建设最直接目的是服务于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成本、工期四大指标控制的需要。针对施工现场参与方多、业务繁多、业务之间制约性强、信息量大等特点,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关注度热点、重点,现阶段智慧工地技术应优先在安全施工、扬尘管控、人员管理等环节应用,逐步全面拓展实施。

市场为主,协同创新。积极探索智慧工地的发展路径、管理方式、推进模式和保障机制。鼓励企业自建、购买技术服务、租赁服务等多种建设模式,注重激发市场活力,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加强推进智慧工地建设过程中的政府引导作用,提出智慧工地建设各发展阶段工作要求、制定相关标准,减少对行业技术服务市场的行政干预,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形成行业自律的规范性技术服务市场秩序。

可管可控,确保安全。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强化智慧工地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落实责任机制,健全网络和信息安全标准体系,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和保护个人信息的力度,加强要害信息系统和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确保安全可控。

(三)主要目标

2020年上半年,围绕智慧工地中的安全技术应用,先期出台包含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测预警、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人员信息动态管理、高处作业防护预警、扬尘监测管控等五个方面内容的《江苏省建设工程智慧安监技术标准》(该标准出台前,智慧工地建设标准参考附件《江苏省智慧工地(安全部分)实施指南》);2020年底,全省范围推进一批智慧工地项目建设外,建成一批特色鲜明智慧工地示范片区,并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与政府监管平台数据对接全覆盖,示范引领作用由点到面进一步聚力提升;2021年所有政府投资规模以上新建工程实现智慧工地全覆盖,逐步实现基于智慧工地安全相关的大数据分析;2022年后,在智慧工地优先发展安全应用的基础上,逐步推进BIM技术、材料管控、质量管控、绿色施工等关键技术应用全覆盖,逐步形成完善的技术标准和应用体系。

二、重点任务

(四)加强顶层架构设计。加快编制智慧工地技术标准,支持企业编制标准、加强技术创新,促进智慧工地关键技术和成套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为标准规范。加强智慧工地应用现状调查与分析,找准智慧工地技术应用在质量、安全、进度等管理方面关键需求,避免出现设计开发与实际应用价值间的脱节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技术应用体系和措施。

(五)建立智慧工地标准。提高智慧工地各类技术应用软件和系统的集成度,根据智慧工地各阶段目标要求,统一五项标准,形成各功能模块集成统一的系统平台,实现项目端数据与企业端、政府监管层的互融互通。制定统一的功能模块标准,确定智慧工地模块具备的主要功能;制定统一的设备参数标准,确定智慧工地模块所采用设备参数;制定统一的数据格式标准,确定各实施内容应包含的数据项;制定统一的平台对接标准,确定与政府端平台对接的数据格式;制定统一的数据看板标准,确定各集成平台应显示的数据内容。解决市场存在的软硬件集成难、市场系统众多,选型难、数据融通度不高等问题。

(六)鼓励多种运营模式。智慧工地集成服务商在提供面向单位工程服务外,鼓励其面向某一施工企业或某一地区政府提供一揽子技术服务;鼓励有信息技术研发能力的大型施工企业,在探索应用智慧工地技术解决现场实际问题和实现关键环节管控等方面先行先试,鼓励其制定相应技术标准;鼓励集成服务商提供总体解决方案(软硬件和技术服务)、单纯技术服务、租赁服务等多种服务承包模式。上述服务承包模式必须按照五项标准要求提供技术服务,并实现与政府监管平台数据的对接。

(七)规范行业服务市场。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形成行业自律的规范性技术服务市场秩序,制定智慧工地现场硬件安装、系统调试、日常维护等技术标准,制定统一的智慧工地技术服务合同文本,规范技术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质量、违约内容、违约责任等。建立技术服务商名录制,供市场自由选择。动态掌握技术服务商的服务质量、技术能力等情况和施工企业、区域政府相应投诉处理情况,建立相应名录的动态调整机制。制定供市场参考的技术服务、租赁服务指导价。建立服务质量巡查发现、问题处理、异议核实等工作机制。

(八)强化智慧安监应用。稳步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确定各发展阶段重点任务,逐步全面实施,不求一蹴而就。当前,智慧工地技术应用重点应集中在起重机械设备管理、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测预警,以及现场安全隐患排查、、高处作业防护预警、人员信息动态管理、扬尘监测管控等五个方面和统一集成平台。逐步将智慧工地技术应用重点向提高施工组织策划、强化质量管控、提高项目精益管理、优化现场资源配置、增强生产综合管控能力等方面延伸拓展。

(九)构建在线教育平台。通过云技术及移动互联技术,采用在线学习、在线考试、在线解析以及在线直播等手机端在线教育方式,提高务工人员专业技能和劳动保护、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意识,实现实时教育、主动教育,结合学习成绩优秀评比奖励机制,将学习积分和行业准入相联动,丰富劳务人员休息时段精神文化生活。利用大数据分析统计等技术手段,结合人员成绩题目正确率等数据信息,分析相关劳务人员安全意识的薄弱环节,及时消除现场安全隐患。系统自动建立劳务实名制安全教育纪录信息,学习能力作为重要信息纳入全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服务平台。

(十)基于大数据避免用工风险。加快系统互联互通,推进智慧工地建设中人员动态信息管理数据与全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服务平台的对接,实现现场劳务队伍和工人在作业过程中涉及质量、安全行为的违规违纪奖惩信息以及职业技能、学习能力、履约能力等信息的大数据共享,方便施工企业在用工前可在全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服务平台上查询了解合作劳务单位队伍和工人的信用信息,提前排除用工隐患,降低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概率。

(十一)推进系统平台技术研究和共享。通过先行先试方式,不断开展符合自动采集、实时传输、集成分析等特征的智能化技术研究,推进新技术在智慧工地中的应用。依托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安管系统),推出智慧工地(安监)集成平台共享版和定制版,便于施工企业在省安管系统自由选择技术服务商及需要应用的功能模块,提升企业、项目和监管机构对智慧工地实时运行状况的管控能力。通过新技术研究与省安管系统共享平台的不断融合,持续丰富智慧工地内涵,降低智慧工地建设成本,提升全行业智慧工地建设水平及覆盖率。

(十二)推进基于BIM技术的智慧施工策划。推进基于BIM技术的智慧施工策划系统应用,自动采集项目相关数据信息,结合项目施工环境、节点工期、施工组织、施工工艺等因素,对项目施工场地布置、施工机械选型、施工计划、资源计划、施工方案等内容做出智能决策,或提供辅助决策的数据。形成基于BIM技术的场地布置,通过合理、前瞻性强的总平面管理策划可以有效降低项目成本,保证项目发展进度;形成基于BIM技术的进度计划编制与模拟,以解决建设项目不断大型化、复杂化过程中产生的大量信息以及高度复杂的数据处理等问题;形成基于BIM技术的施工方案及工艺模拟,通过对施工过程不断重复的模拟、优化,发现不合理的施工程序、设备调用冲突、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安全隐患、作业空间不充足等问题,及时更新、优化方案,解决相关问题。

(十三)基于大数据的安全辅助决策研究。组建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研究机构,依托省安管系统及智慧安监平台,通过智慧工地一段时间的应用、推广及数据沉淀,在形成安全大数据的基础上,综合利用各种数据、信息、知识、人工智能和数据模型等技术,开展全省安全形势辅助决策的系统性研究,发展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市场。推动项目安全管理向智能化、知识化转变,从事后统计分析向事前预测判断转变,降低事故发生概率。辅助监管部门加强施工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实现对各区域的安全形势的辅助预测,对企业、项目、人员等安全要素进行“数据画像”,形成政府主管部门的辅助决策支撑系统。

(十四)建立监管人员考评体系。推进基于BIM技术的智慧工地安全管理系统应用,建立施工现场的关键节点风险清单模型并实施分级管控。通过BIM技术构建安全生产危险源库,界定安全生产过程中的监管要点。构建基于BIM考评系统功能设计、平台架构、关键源代码的安全监督能力考评系统;构建基于知识管理、组织文化、培训、考核、网络信息技术等内容工程安全监督人员监管能力评价模型;建立基于BIM可视化、动态、交互性好安全监督评价提升模型;通过开展动态安全监督能力培训考核活动,实现对安全监督人员能力的动态评价与提升。

三、保障措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成立智慧工地建设推进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江苏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工作。委托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产业现代化委员会)制定技术标准、规范服务合同文本、建立技术服务名录制、组织技术研究、开展培训交流等工作。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本意见中提出的工作目标,因地制宜研究提出本地区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

(十六)加大政策支持。结合科技创新、污染防治等方面政策,加大对智慧工地的支持力度。对于实施效果明显、成效显著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等级定为优良等次,可推荐为省建筑施工标准化二星级以上星级工地;定期公布全省智慧工地优秀项目名单和智慧工地应用优秀案例,适时组织全省观摩交流学习。

(十七)加强措施保障。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保障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并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智慧工地建设费用计划并加强监管,确保智慧工地建设有序推进。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智慧工地建设负总责,完善智慧工地建设费用计划,费用从安全文明措施费中列支;自主选定软件、硬件应满足江苏省建设工程智慧安监技术标准要求。技术服务商要规范签订设备采购、运维合同,强化各类设备运行维护保障工作,做好智慧工地各系统的日常应用服务工作,提升数据质量。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并有效应用于施工现场实际管理。

(十八)加强督导监管。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本意见的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加强对工作进度和效果的检查和督导,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智慧工地建设推进工作组和产业现代化委员会要强化对智慧工地技术服务商动态管理,加大对安装、调试、维护等服务质量的随机抽检和客户访问,及时评估技术服务商的服务质量、技术能力等情况,并定期下发服务质量通报。

(十九)加强技术推广。重点加强对BIM应用技术、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技术、大数据分析技术、各类物联网技术深度应用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多渠道、多形式深入宣传智慧工地应用成果和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广泛宣传智慧工地基本知识,定期组织相关技术交流研讨,发布行业新技术、新产品和前沿信息等,提高行业对智慧工地相关技术的整体认识度和接受度,营造各方共同关注、支持智慧工地发展的良好氛围。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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